Humanistic Buddhism Series 1 - Fo Guang and the Buddhist Community 《人間佛教系列1-佛光與教團》
How to be a Buddha's Light Member - Lecture 15 怎樣做個佛光人 佛光人第十五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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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樣做個佛光人 佛光人第十五講佛光人不是個體,是一個總體。總體的佛光山、佛光會、四眾弟子,我們都給予定名曰:「佛光人」。 佛光人的作為,不可以只為個人的福樂打算;凡有所作,總要想到團體。佛光人不能孤芳自賞,應該顧到團隊精神;佛光人應有大我的觀念,應有共同的法則、制度,共同所信,共同所依,才能共創「人間佛教」。所以,怎樣做一個佛光人,在第十五講裡,茲舉四點如下:
一、佛光人要發揮集體創作的成就
世界上許多事都講究團隊精神,發揮集體創作的成績,如一場籃球賽,是團隊的勝利,不是個人的勝利。一場足球賽,不是靠那一個人把球踢進去的功力,而是結合助攻者,包括前衛、後衛、守門員等,大家共同努力,才能進得一球,才能取得勝利。一份報紙,有多少記者編輯的辛苦;一齣連續劇,要有多少演員共同的賣力演出。當然,我們六和僧團,所有的成就,也都是集體創作。這已不是一個「一將功成萬骨枯」的時代,這是一個榮耀福緣共用的時代。
一場法會的莊嚴,是所有參加的人步伐整齊、隊形美觀共成;一場梵唄讚頌,是許多和合的音聲,才能感動人心。即使大將能幹,沒有兵卒,又如何能克敵致勝?所以佛光人不個人居功,凡事不是個人所成,乃大眾集體創作的成就。
靈山會上,百萬人天,佛陀的托缽行列,千二百五十人眾。叢林的建築,都是四眾弟子所成;山林的開闢,都是大眾的努力。從事教育的人,開展了文化的內容;從事文化的人,增加了教育的題材。慈善人士,增添了佛教的榮耀;佛教的傳承,凝聚了散漫的個人。所以不容置疑,這是一個集體創作的時代。
二、佛光人要堅守非佛不作的信念
對於初學佛的人,師長都鼓勵他要發菩提心。所謂「菩提心」,就是「上求下化」;對上,要「上求佛道」,對下,要「下化眾生」。上求也好,下化也好,總有作不完的佛事,因為這是一個五趣雜居的世間,這是一個聖凡相融的地方,稍有不慎,修行、作務、信仰都會走了樣,因此我們為佛光人定出「非佛不作」的信念。
佛教要「人間化」,要「事業化」,但更重要的是「佛教化」,不能「世俗化」。開辦學校,推廣教育,不能以圖利為本;創辦醫院,救人一命,不能金錢至上。可以開設素食餐廳,可以創設果園農場,但不能殺生營業,不能唯利是圖;可以養牛擠奶,但不能養牛宰殺;可以養狗守門,但不能養狗捕兔。
古人有「不拜佛,不妄行一步;不看經,不隨便點燈」的行誼,這就是所謂「非佛不作」的信念。我們佛光人在世間求生,也有求生的原則,此一原則就是「非佛不作」。能夠光大佛法的文教慈善,當然應該興作;弘法利生的事業,更應有所作為。據聞有些不肖之徒,販賣土地,建屋租賃,兜售水果,開發公司,此非佛光人所應作,切記「戒之!戒之!」
三、佛光人要認同制度領導的精神
自古以來,許多佛教道場,人在法在,人亡法亡;苦心建設道場,只知個人領導,不知付諸大眾,建立法制制度。因其平時沒有法規、制度,一旦百年往生,弟子徒眾爭名奪利,怨聲四起,致使一個名剎道場,隨著世俗沒落、潦倒。佛教的寺產、法物、土地、人眾,均為寺院所有,舉凡「佛寺」、「佛物」、「佛地」等,皆為教產,應歸制度管理,應為大眾所有,任何個人不得紛爭。
中國千年的古剎,能為人稱道者,如天童、高旻、金山、寶華,皆無私人敢起意染指,一切都訂有制度。天童有天童的制度,高旻有高旻的規矩,一個團體道場的訓練,必須從大眾遵守制度做起。制度是共遵的規矩、規約,例如既已出家,早課晚課,不可懈怠;安居寺院,不輕易外出;不可串寮閒話,一人應擁有衣物幾許,為常住貢獻勞作作務幾時等,一切皆有規定,不可任意要求特權,更不可任意修改或破壞。不遵守制度,大眾有樣學樣,如此容易導致道場的衰敗,終至不可收拾。
四、佛光人要遵從唯法所依的準則
偉大的佛法,光是一個「四依止」,就足以令人崇之敬之。
所謂「四依止」:一、依法不依人。二、依義不依語。三、依智不依識。四、依了義不依不了義。 此四依止,尤以「依法不依人」最為究竟,最為偉大。依人,人有生老病死;依人,人有來來去去,所以最好是「依法」。八正道是法,六和敬是法,四弘誓願是法,六波羅蜜是法,乃至五戒十善是法,三壇大戒是法;佛光人須依法所行,依法所為,不出法外,不出法規。人若有法,人高;事若有法,事貴。正如《金剛經》所云,佛法所在之處,即為有佛。不管是個人或團體,如果不依法,無規矩則不能成方圓;不依法,無制度則不能獲得大眾的尊重。 什麼是法?因果是法,不依因果,即為不信之人;慈悲是法,你不慈悲,即非佛教之人。法,不是用來束縛我們,法是用來規範我們,使我們有方向、有光明、有希望;反之,即非出家學佛之所願了。
苦海不依船筏,暗夜不依光明,有如不依法,可見其危險。今日一些青年,不依常住,不依宗風,不依倫理,不依長幼,任意披搭法衣,藉佛為名,浪蕩逍遙,時光迅速,他日一無所成,再想回頭,找尋所依,已經失去依怙,所謂「袈裟下失卻人身」,真是悲哀!
綜合以上四點,佛光人既然發心學道,應該學正派,完成誓願,平時融和大眾,清淨自守,耐煩學道,不可隨便見異思遷,更不可做佛光人的逃兵,否則韶光蹉跎,驀然回首,已後悔不及。所以佛光人應該做到:
第一、佛光人要發揮集體創作的成就。
第二、佛光人要堅守非佛不作的信念。
第三、佛光人要認同制度領導的精神。
第四、佛光人要遵從唯法所依的準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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